我國有哪些法定傳染?“乙類甲管”和“乙類乙管”有何不同?專家解讀→
26日,國家衛(wèi)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實施“乙類乙管”的總體方案》。方案指出,我國已具備將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由“乙類甲管”調整為“乙類乙管”的基本條件。
近日,國家衛(wèi)生健康委新冠疫情應對領導小組專家組組長梁萬年接受總臺記者專訪,就此次調整作相關解讀。
依法實施分類管理 動態(tài)調整
梁萬年介紹,目前我國法定傳染病共有四十種,其中甲類傳染病2種,乙類傳染病27種,丙類傳染病11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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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類傳染病包括鼠疫、霍亂。此類傳染病發(fā)生后,報告疫情的時間限制,對病人、病原攜帶者的隔離、治療方式以及對疫點、疫區(qū)的處理等均強制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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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類傳染病包括新冠、非典、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要求采取嚴格的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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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類傳染病為監(jiān)測管理傳染病,包括流感、流行性腮腺炎等。
分類管理一直是我國傳染病防控的策略,實行動態(tài)調整,依法科學管理一直是我國應對傳染病的基本原則。具體將一種傳染病劃定為法定或者不列為法定傳染病,列為哪類法定傳染病,是綜合考慮病原體特性、疾病特征、傳播速度和范圍、對生命健康的危害、對社會經(jīng)濟的影響,以及人群免疫力、衛(wèi)生系統(tǒng)的防控救治能力等因素而做出的決策,隨著這些因素的變化,傳染病的分類就會做出相應調整,防控策略和措施也會相應地優(yōu)化調整。
梁萬年表示,新冠在早期發(fā)現(xiàn)時,由于對其病毒特性、流行病學特征,包括對生命對健康的危害等方面缺乏認識,并且不完全具備有效的抵抗能力,國家把它定為乙類傳染病,實行甲類管理,有效地保障了老百姓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現(xiàn)在,一些關鍵情況發(fā)生了變化,綜合考慮各個方面的因素,同時為了更好地統(tǒng)籌疫情防控和社會經(jīng)濟發(fā)展,更好地聚焦重點的防控領域和措施,更加科學地進行疫情防控,所以從“乙類甲管”調整為“乙類乙管”的條件已經(jīng)具備。
調整為“乙類乙管”不是放任不管
梁萬年指出,調整為乙類乙管是一種依法、科學、有序的動態(tài)調整,不是完全放開不管,調整目的是更精準更科學地防控疫情,更有效地利用相關資源平衡疫情防控和社會經(jīng)濟的發(fā)展。將新冠病毒感染從“乙類甲管”調整為“乙類乙管”,始終秉承的是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不能理解為放任不管。
他表示,在調整為乙類管理后,在感染者與密接人員隔離、疫區(qū)封鎖、交通衛(wèi)生檢疫等防控措施上都會做出相應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