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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鐵房"好處多多?選購需謹慎

2019-01-10 16:41:21 來源:市場星報   編輯:吳巧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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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房地產(chǎn)業(yè)內有一句俗話:“地鐵一響,黃金萬兩。”自從2016年底合肥地鐵1號線開通以來,“地鐵房”成為了合肥樓市的一個新的熱門產(chǎn)品。不光是靠近地鐵的樓盤層出不窮,類似于“緊鄰地鐵口,升值潛力大”等宣傳口號也是屢見不鮮。對于購房者來說,面對琳瑯滿目的選擇,“地鐵房”究竟是貨真價實還是宣傳噱頭呢?

“地鐵房”概念宣傳力度大

“您好,我們這里是×××項目,是緊靠地鐵口的裝修戶型,不知道您最近有沒有置業(yè)投資的打算呢?”最近一段時間,合肥市民郭女士每隔三五天就會接到一個像這樣的銷售電話,向她介紹合肥市內各種“地鐵房”樓盤。置業(yè)顧問們過于頻繁的推銷頻率讓郭女士有些心煩,“現(xiàn)在我看見不認識的號碼就會默認是‘賣房子’的,已經(jīng)不會再接他們的電話了。”

不過郭女士也向記者坦言,雖然自己不喜歡電話推銷的方式,但是“地鐵房”這個概念已經(jīng)給自己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仔細想一想,有一套地鐵房確實也挺好的,尤其是雨雪天氣出行很方便,而且后期的升值空間應該也比較大。”郭女士說道。

對于合肥人來說,“地鐵房”已經(jīng)并不新鮮了。自從2016年12月合肥軌道交通1號線投入運行以來,在各類網(wǎng)站以及微信公眾號等線上投放平臺上,經(jīng)常可以發(fā)現(xiàn)有樓盤打出“緊鄰地鐵×號線”等廣告。除此之外,記者了解到,目前很多房地產(chǎn)中介網(wǎng)站上都有“按地鐵找房”這一選項,可以直接篩選出符合條件的“地鐵房”。以知名度較高的房產(chǎn)網(wǎng)站安居客為例,記者通過搜索發(fā)現(xiàn),目前在該網(wǎng)站上符合“靠近地鐵”這一條件的新建住宅項目一共有47個。

但同時郭女士也表達了一些疑問,“地鐵房”是否名副其實?“現(xiàn)在合肥只開通了兩條地鐵線,但我看很多樓盤都把7號線、8號線拿出來做宣傳了。”郭女士說道。

大部分地鐵房需步行10分鐘以上

對于購房者來說,如果無需借助其他交通工具能從家直接步行到地鐵站,是最為理想的。而這些形形色色的地鐵房所處的位置是否真的坐地鐵很方便呢?近日記者根據(jù)之前在網(wǎng)站上搜索到的結果,分別對地鐵1號線和2號線旁的一些“地鐵房”進行了實地探訪。

記者先來到了位于濱湖新區(qū)福州路與嵩山路交叉口的一個項目處,根據(jù)工作人員的介紹,該項目的交通配套包含了附近的地鐵1號線。但從具體情況來看,以正常速度從該項目出發(fā),前往最近的地鐵站點紫廬站,步行需要花費近20分鐘,實際距離則接近1500米。而位于蜀山區(qū)瓊陽路的某樓盤,同樣也是將地鐵納入了項目的配套之一,但從項目到地鐵2號線大蜀山站實際的步行時間也需要近20分鐘,直線距離則超過了1600米。

此外,記者通過實地估算以及查詢地圖發(fā)現(xiàn),目前能在網(wǎng)上搜到的“地鐵房”,與最近的地鐵口之間的距離大部分都在600米至1500米之間,步行時間則需要花費10至20分鐘不等,離得最遠的距離已經(jīng)超過了2000米。如果出門遇上了雨雪等極端惡劣天氣,所花費的時間還會更多,對購房者出行的便利程度會大打折扣。

目前業(yè)內對“地鐵房”尚無準確定義

“地鐵房現(xiàn)在在房地產(chǎn)業(yè)內并沒有準確的定義,一般來說是把靠近地鐵站口的小區(qū)統(tǒng)稱為‘地鐵房’。”安徽清源房地產(chǎn)研究院院長郭紅兵說道,“這個距離目前也沒有統(tǒng)一的標準,可以理解為是從小區(qū)到地鐵站口步行可以接受的距離。”

對于利用“地鐵”來宣傳、進行營銷的樓盤,郭紅兵認為,開發(fā)企業(yè)在打地鐵牌時,應該有個度。“如果項目與地鐵站之間距離過遠,我個人認為應該用一種更加誠實的表述。比如,如果距離地鐵站口超過兩公里,就應該在宣傳時表述為‘距××地鐵站××米’更為合適一點。”郭紅兵對記者說道。

郭紅兵向記者介紹,目前“地鐵房”最大的好處就是交通方便,但這也是個相對的概念。比如,“如果所處的附近地鐵站本身就是商業(yè)或辦公中心的話,交通便捷的意義也不大;但如果位于比較偏遠郊區(qū)意義則更大一些。”郭紅兵說道。在他看來,買房是多種條件的綜合,地鐵只是一個參考因素,“至于‘地鐵房’會不會升值,更要結合區(qū)域和城市發(fā)展來看,包括開發(fā)商的品牌如何,不是說只要是‘地鐵房’就一定升值。”

對于有興趣購買地鐵房的購房者來說,郭紅兵表示,“地鐵房”對于沒有車而且上班比較剛性、需要準時打卡的群體來說,可能意義更大一些;而對于有車且自駕出行較多的購房者,則更應該考慮道路交通便捷的樓盤。“在買房時,還是需要通過綜合考慮自身的需求來判斷,對于開發(fā)商用來宣傳的噱頭,則需要擦亮眼睛,避免吃虧。”

□唐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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