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霍邱人大網消息: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段賢柱辭去霍邱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段賢柱曾任安徽省六安市霍邱縣委副書記、縣人民政府縣長、黨組書記。
11月8日,霍邱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決定,其中提到,鑒于段賢柱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提出了辭去縣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的請求,根據相關規(guī)定,霍邱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接受段賢柱辭去縣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職務的請求。
這是官方首次對外證實段賢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
此前,段賢柱曾向霍邱縣人大常委會提出了辭去霍邱縣第十七屆人民政府縣長職務的請求。今年7月21日,霍邱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接受段賢柱辭去霍邱縣第十七屆人民政府縣長職務的請求,報縣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公開資料顯示,段賢柱的活動見諸公開報道,較近的一次是在今年5月18日,時任霍邱縣縣委副書記、縣長段賢柱到鄉(xiāng)鎮(zhèn)督導疫情防控工作,并對涉礦企業(yè)及屬地鄉(xiāng)鎮(zhèn)(開發(fā)區(qū))疫情防控和安全生產工作進行再部署。
在此之前的5月10日,時任霍邱縣委副書記、縣長段賢柱主持召開中央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督察交辦信訪件整改工作推進會,縣直有關單位和有關鄉(xiāng)鎮(zhèn)負責人參加會議。段賢柱強調,一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視中央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堅決扛起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政治責任。二要突出工作重點,集中攻堅,對短期內能完成整改的問題,要加快推進整改,同時積極與市級主管部門對接,切實做好信訪件整改銷號工作。三要鞏固整改工作成果,對之前已辦結的信訪件要適時開展“回頭看”,確保問題不反彈。
段賢柱簡歷:
段賢柱,男,漢族,安徽舒城人,中央黨校大學學歷。曾任安徽省六安市霍邱縣委副書記、縣人民政府縣長、黨組書記。
1987年07月至1988年02月,舒城縣建筑工程公司技術員
1988年03月至1990年02月,舒城縣百神廟鎮(zhèn)政府副鎮(zhèn)長(掛職)
1990年03月至1997年02月,舒城縣計劃生育委員會股長
1997年03月至1998年10月,舒城縣南港鎮(zhèn)政府副鎮(zhèn)長
1998年11月至2001年08月,舒城縣張母橋鎮(zhèn)政府鎮(zhèn)長
2001年09月至2001年11月,舒城縣張母橋鎮(zhèn)黨委書記
2001年12月至2003年01月,舒城縣曉天鎮(zhèn)黨委書記、人大主席
2003年02月至2009年07月,舒城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2009年08月至2012年03月,壽縣縣委常委、紀委書記
2012年04月至2015年02月,六安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
2015年03月至2015年09月,六安市衛(wèi)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
2015年09月至2016年01月,霍邱縣委副書記、提名政府縣長候選人
2016年01月至2021年7月,任霍邱縣委副書記、縣人民政府縣長、黨組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