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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未成年人文身“防火墻”

2022-10-31 17:04:00 來源:《楚天都市報》   編輯:楊蕊   

2021年,未滿15歲上初中的小文(化名)來到潛江市某文身店文身,店主未核實小文的年齡,便為小文提供了文身服務。經(jīng)教育小文意識到了文身的危害,懊悔不已。小文的母親與文身店協(xié)商賠償不成,便將文身店告上法庭。日前,法院判決商家賠禮道歉,并補償清洗文身費用等共計2萬元。

未成年人能否進行文身?答案是否定的,即使未成年自愿文身也不行。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對一些事情的后果不能作出正確的判斷。文身能夠彰顯個性,外露時也會起到聚焦的效果,但文身行為本身具有易感染、難復原、就業(yè)受限、易被標簽化等特質(zhì)。未成年人文身容易損害身心健康,影響就業(yè)和生活,受到不良文化侵蝕,更不利于未成年人樹立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尤其是還存在誘發(fā)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quán)益的風險隱患。為此,今年6月,國務院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lǐng)導小組辦公室印發(fā)《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辦法》規(guī)定,任何企業(yè)、組織和個人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務,不得脅迫、引誘、教唆未成年人文身。

我們應該看到,《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辦法》出臺后多地開展未成年人文身專項整治,但是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僅進行專項治理還不夠,它涉及多個層面多個方面必須形成長效機制。首先,監(jiān)護人發(fā)現(xiàn)孩子有文身的動機時要及時教育勸導,發(fā)現(xiàn)有文身行為后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合法權(quán)益,決不能不了了之。其次,司法部門要用足用好公益訴訟武器,確保公益訴訟司法效果、社會效果最大化,讓違法違規(guī)文身店感到肉疼不再貪圖蠅頭小利。此外,各職能部門要認真履行《未成年人文身治理工作辦法》賦予的未成年人文身治理責任,決不讓其懸空。文身店更要守牢底線,堅決不給未成年人文身,用責任合力為未成年人筑牢“文身防火墻”,努力將文身給未成年人帶來的危害降到最低。 李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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