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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就規(guī)劃管理技術規(guī)定征求意見

2024-08-19 16:18:17 來源:市場星報   編輯:江亞萍   

安徽財經網訊:8月19日,記者獲悉,合肥市司法局日前公布《合肥市規(guī)劃管理技術規(guī)定(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對群眾關心的公共服務設施配套標準、提升城市建設品質相關要求、增加新產業(yè)新業(yè)態(tài)匹配管控條款等方面進行明確。9月7日前,公眾可提意見、建議。

小區(qū)配置室外活動場有要求

《意見稿》提出,養(yǎng)老設施宜與幼托、文化和體育活動空間結合設置,并與醫(yī)療衛(wèi)生設施臨近,提倡醫(yī)養(yǎng)結合,統(tǒng)籌規(guī)劃。新建住宅項目按照每百戶不得低于30平方米建筑面積、單體建筑面積不得低于350平方米的標準配套建設養(yǎng)老服務設施,已建成住宅項目按照每百戶不得低于20平方米建筑面積標準配置養(yǎng)老服務設施。占地面積較小的住宅小區(qū),可統(tǒng)籌多個小區(qū)規(guī)劃配建養(yǎng)老服務設施。

同時,新建住宅項目應按照不低于400平方米/千人標準配置室外活動場,單塊場地面積不小于200平方米,室內體育活動用房建筑面積不低于100平方米/千人,室內外運動場地均按照相關標準配建公共健身設備。

住宅項目配套建設的垃圾集中投放收集點按300-500戶設置一處,不足一處的按一處設置。垃圾集中投放收集點服務半徑不宜超過300米,服務戶數不超過1000戶。

社區(qū)公園應具有基本的游憩功能和一定規(guī)模的室外體育活動區(qū)域,社區(qū)公園配置宜與15分鐘生活圈相匹配,綠化用地面積比例不得小于公園陸地面積的65%,室外體育活動區(qū)域規(guī)模宜為公園陸域面積的10%~15%。

新建住宅項目內綠地率不低于40%,臨近城市綜合公園,城市更新項目的綠地率可酌情降低,但不宜低于35%。商業(yè)、商務金融、交通運輸、公用設施等用地的綠地率一般不低于20%等。鼓勵采用屋頂綠化、垂直綠化等多種形式的立體綠化增加城市綠化空間。

沿快速路住宅陽臺應全封閉

在提升城市建設品質上,《意見稿》提出,項目方案布局應形成豐富的天際線,街道一體化設計應充分考慮人行、休憩、活動和停車等多種需求。通過對人車流線、停車空間、退讓空間、高差銜接、街道設施的一體化設計,形成富有活力、人性化、高品質的街道空間。

同時,明確視線通廊、沿街商業(yè)、建筑立面、色彩、材質與照明、附屬物等管控要求。如沿城市重要廊道、快速路、主干路項目的第一界面通透率不宜小于40%;沿城市次干路時,不宜小于30%。各類建設項目在地塊內應控制視線通廊,單個視線通廊的寬度不宜小于25米。

另外,建筑布局應順應城市道路走向。沿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及重要景觀界面的住宅建筑立面應按公共建筑要求處理,陽臺應全封閉。其他11層以上的住宅建筑,陽臺應全封閉;商業(yè)、辦公類建筑不宜設置飄窗和外挑式、開敞式陽臺。與住宅緊鄰的公建外立面采用玻璃幕墻時,應針對光污染進行專項分析等。

非機動車停車棚不計建筑面積

此次,《意見稿》還增加了新產業(yè)新業(yè)態(tài)匹配管控條款。針對一般科研用地、科研產業(yè)用地、商務辦公用地、新型商務用地、新型工業(yè)用地等新增地類,明確其相關指標管控要求。同時,針對空氣源熱泵、地面非機動車停車棚(包含電動自行車集中存放和充電場所)、全天候免費開放的開敞架空連廊等,提出計算規(guī)則優(yōu)化要求。

如具備邊界開放與便捷的公共可達條件,面向公眾或者不特定業(yè)主全天候免費開放的開敞架空連廊,其建筑面積可不計容積率。設備平臺最大水平投影面積不應大于4平方米。

非機動車停車棚(包含電動自行車集中存放和充電場所)不計建筑面積、不計容積率、不計建筑密度。結合景觀獨立設置在綠地中,僅用于到達地下室所必需的消防疏散專用樓梯間、風井和煙井等地面附屬建構筑物,其建筑面積不計容積率。

據悉,9月7日之前,公眾可通過以下方式提意見、建議:登錄合肥市司法局網頁提交修改意見;將書面意見寄至合肥市廬陽區(qū)六安路221號合肥市司法局(立法處);將書面意見郵至:hfsfjlfc@163.com。(記者 馬冰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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