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征信確實查出問題,焦急的用戶難免去尋求“解決方案”。網(wǎng)絡上不乏各種打著“永久修復”“污點漂白”旗號的征信問題處理機構或個人,他們真有什么獨到手段嗎?記者發(fā)現(xiàn),交錢之前打包票,宣稱“銀行內部有人”等,交了錢就聯(lián)系不上,依然是較為常規(guī)的騙術,只不過用上了“征信修復”這一比較新鮮的名頭。(11月20日《北京晚報》)
征信修復騙局就值得警惕起來。據(jù)金融業(yè)內人士表示,修復機構利用的就是個人和銀行間的這種信息差,讓信用修復師作為“中介”向銀行申訴。其做法也并不神秘,核心即圍繞“不可抗力”做文章,讓銀行網(wǎng)開一面。很多時候用戶逾期行為并沒有真實的合理解釋,“信用修復師”就可能會采取一些違規(guī)手段,但更可能導致用戶定金無法退回。
針對“信用修復師”騙局,個人的有效防范是首要的。“征信修復”其本質就是“征信異議處理”。根據(jù)《征信業(yè)管理條例》信息主體認為征信機構采集、保存、提供的信息存在錯誤、遺漏的,有權向征信機構或者信息提供者提出異議,要求更正。這也就意味著,進行征信修復,用戶完全可以通過正規(guī)渠道來解決,而不能走偏路。
當然,更重要的是,個人須增強征信意識。今年8月發(fā)布的《中國大眾征信意識情況調查》顯示,約四分之一受訪者從不查征信,近兩成受訪者不知道個人信用報告的出具機構。這無疑是短板。事實上,央行征信中心每年提供兩次個人信用報告免費查詢服務,而定期查詢有助于了解自己的信用狀況,更可避免一些意外事件導致自身信用受損而不自知。
對相關騙局也須加大依法打擊力度。這一方面需要相關部門做好相關知識的普及,使用戶認識到此類騙局的本質;另一方面對于市面上存在的征信修復生意,更須加大監(jiān)管整治力度,讓不法經(jīng)營行為得到徹底治理。此外,相關網(wǎng)絡平臺也須負起責任,對于“征信修復”此類經(jīng)營行為當強化規(guī)制,謹防給不法經(jīng)營行為提供便利。
楊玉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