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汽車保有量的不斷增加,汽車消費問題也越來越突出。據中國消費者協(xié)會發(fā)布的《2020年全國消協(xié)組織受理投訴情況分析》顯示,汽車及零部件商品投訴量位居具體商品投訴第二位,汽車消費中存在的問題仍然需要引起關注。
警惕會“變臉”的金融服務費
案例:2019年上半年,奔馳女車主被收取“金融服務費”維權事件持續(xù)發(fā)酵。無獨有偶,2019年1月21日,合肥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公布一起汽車4S店違法收取金融服務費案件,汽車銷售公司合肥通源根據車價高低和貸款金額不同,按每臺車2000至10000元不等收取金融服務費。其行為侵害了消費者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構成附加不合理條件的違法行為。合肥市工商局依法作出沒收違法所得337010.66元,并罰款430000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今年2月,河南鄭州的郭先生在鄭州鑫才吉利4S店,分期付款購了一輛車,后來他發(fā)現被不明不白的收取了4000元的金融服務費。吉利經銷商稱因車主貸款所以才收取的金融服務費。
提示及建議: 消費者需要注意到,目前買車貸款存在的主要套路是經銷商在為消費者代辦貸款過程中,綁定五花八門的服務費等,這些費用存在不合理不合規(guī),以及重復收取之嫌。部分經銷商會在未提前告知消費者情況下,將這些費用加入到貸款本金中,導致消費者實際還款金額要大于合同上簽訂的貸款金額,此外,還有一些“免息車貸”、“零首付”或“一成首付”等。
消費者在購車前,最好事先了解一下目標車輛的裸車價是多少,謹防4S店加價銷售。在購車時,仔細檢查合同中有沒有霸王條款、含糊不清的說法等問題,鑒別是否存在不合規(guī)不合理的收費。若在購車后發(fā)現相關違法收費問題,應及時找到4S店進行處理,同一故障多次發(fā)生或者關鍵部位出現問題可以按照三包法進行處理。
汽車“套路貸”頻現 套路究竟是什么
案例:去年,重慶市汽車商業(yè)協(xié)會收到來自多區(qū)的多個企業(yè)反映相關汽車“套路貸”詐騙案件,在這類案件當中,被害人包括被騙取錢財的消費者(直接被害人),和因非法侵占財產信息而無法正常進行銷售的經銷商(間接被害人)。
據某4S店工作人員透露,“套路貸”詐騙案件分為三個步驟。首先,騙子甲某找到乙某(準備購車人/被害人),稱能為其低首付貸款購買一臺某品牌的汽車。然后,甲某到某品牌4S店以客戶購車、需要挑選一臺生產時間靠前的車為由,拍攝了一份汽車合格證的照片。而后,甲某找到某公司購買了零售發(fā)票,并拿著合格證照片和購買的零售發(fā)票在某保險公司購買了保險,然后在網上繳納了購置稅。最后,甲某拿著合格證照片、零售發(fā)票、保險單及購置稅完稅證明,以乙某名義申請消費貸款。
提示及建議:
經營汽車套路貸的車貸平臺在主觀上具有非法占有故意為之的意圖,它們抓住了借款人急需資金的痛點,主要表現形式包括有利用低息無抵押為噱頭,引誘借款人,合同實為抵押性質,還有故意制造違約,收取高額違約金,汽車套路貸銷售公司一般不提醒借款人按時還款,到了還款日甚至還“主動消失”、故意失聯,最終導致客戶無法還款形成違約。
消費者需要防范被此類案件侵害,首先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做到不貪婪、不輕信,妥善保管自己的私人信息。也要多了解學習法律知識,遇到不確定的事情多向專業(yè)人士請教。同時,買車一定要量力而行,要根據自己的經濟情況選擇合適自己的。零首付貸款、超低首付買車本身就是一種違法行為,出現糾紛時法律保護是有限的。買車一定要通過正規(guī)途徑,尋找有資質的貸款平臺買車。
消費者需冷靜分析避免落入促銷活動陷阱
案例:2020年是中國汽車遭遇“雙重壓力”的一年,對汽車營銷來說更是一個考驗。此時,為了吸引眼球、博出位、破圈,企業(yè)往往會絞盡腦汁,甚至不擇手段。此前,一品汽車收到長安UNI-T用戶郭先生反饋,稱自己參加了長安汽車的“引力者計劃”后,本來應該得到的1000元紅包不僅遲遲沒有到賬,反而還因為“過期”而失效。然而像郭先生這樣的車主并非個例。本來是一個回饋老用戶和提升銷量雙贏的營銷事件,但長安汽車“引力者計劃”卻不斷遭到用戶投訴千元紅包遲遲未到賬。
提示及建議:
面對五花八門的車輛促銷推廣和各種花樣翻新的促銷噱頭,購車消費者一定要睜大雙眼、冷靜識別各類促銷措施的含金量。在促銷政策花樣繁多的情況下,消費者辨別真假促銷可以通過兩大標準來看清,首先是促銷手段能否為自己切實帶來價值,其次是看在享受促銷政策方面是否切合實際。消費者還應當培養(yǎng)舉證意識,如果認為經營者隱瞞事實虛構真相,可以考慮留存相關證據材料,并把相關承諾明確寫到合同當中。
朱慧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