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注意到了嗎?現(xiàn)在我們的官方簡稱又多了個華科大咯。”華中科技大學官微日前對外發(fā)布稱。近日,教育部核準華中科技大學對于學校章程的修正,其中提到,將第二條修改為:“學校名稱為華中科技大學,簡稱華中大、華科大……”然而實際上,很多熟悉華中科技大學的人,一直以來都更習慣叫它“華科”或“華工”“華中大”,以至于有網(wǎng)友調(diào)侃,“官方終于承認自己叫華科了”。
2017年6月,武漢軌道交通2號線“華科大站”更名為“華中大站”,成為輿論爭議的焦點。如今,華中科技大學除簡稱“華中大”外,又多了一個簡稱“華科大”,再次引發(fā)熱議。事實上,由高校章程中學校簡稱引發(fā)的爭議近年來并不罕見,比如南京大學和南昌大學究竟誰該簡稱“南大”、北京工業(yè)大學和北方工業(yè)大學誰該簡稱“北工大”、西南政法大學和西北政法大學誰該簡稱“西政”等。其中,2015年爆出的南京大學和南昌大學“南大”之爭當時尤為引人關(guān)注。
事實上,由于口語習慣,有人將南昌大學簡稱為 “南大”,并無大礙,南京大學沒必要對此斤斤計較。然而,口頭上說說無妨,南昌大學將“南大”簡稱寫進了《南昌大學章程》,就表明校方在公開表態(tài),認可了“南大”簡稱。問題是,早在2001年,南京大學就搶注了“南大”商標,南昌大學再用“南大”,就存在山寨之嫌,侵犯了南京大學的知識產(chǎn)權(quán)。而南京大學同山寨“南大”打嘴巴官司,與其說是在保護知識產(chǎn)權(quán),不如說是在爭“名校”的面子,生怕 “南大”名號被搶,“名校”便榮譽掃地?梢姡喜髮W山寨“南大”,是一種不自信;南京大學害怕別人山寨“南大”,也是一種不自信。換言之,高校“簡稱之爭”,折射出了教育自信的迷失。